2015年10月28日,依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的有关规定,苏州新材料研究所有限公司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是国家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科技企业的一项扶持政策,参与认定的企业需要通过由国家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联合成立的认定机构的系列评定,尤其在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究开发及组织管理水平、成长性指标等四方面通过评定,才能最终获批成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并享受企业所得税15%的优惠税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是对苏州新材料研究所有限公司的科研技术水平、成长性等综合水平的一种极大肯定!
苏州新材料研究所有限公司自创立伊始至今已近五年,在这期间,公司全体员工上下一心致力开展第二代高温超导带材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以及自主技术研发创新工作。公司目前已申请专利22项,其中发明专利12项,已授权专利11项、其中发明专利授权3项。“经年创新不懈,今朝硕果累累”,正是这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奠定了苏州新材料研究所在第二代高温超导带材领域的后发优势和核心竞争力。
(沈玮婷 文)